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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天大片区支路网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492001
时间:2021.12.08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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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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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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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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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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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滨海新城天大片区支路网道路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492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福州滨海新城天大片区支路网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做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中“②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银行开函(注:榕E保平台),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更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招标项目“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中重新上传的“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 ,请投标人及时通过长乐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免费下载请投标人根据本补充通知中“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 及《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相关规定填写“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合同履行期间,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允许价格调差的材料为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调整办法以招标文件和本补充通知为依据。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