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 2021-11-11 |
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455005
各投标人:
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34.2.21工程控制价计取项目工程费的3%预留金”是否指的是“暂列金额”。
答: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预留金)。
2、商务文件中的其他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但是招标方未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投标人无法提供对应材料。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 商务文件——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从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选用一种。
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内容
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关于启用电子保函的通知》,投标人可登录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在线申请办理,也可登录“http://changle.baojiahu han.com/”申请办理,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修改为: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三、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作为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答疑及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