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施工监理答疑文件 | 2021-08-15 |
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G3501220102199097002
各投标人:
关于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施工监理招标一事,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P16中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因近五年在厦门地区参加由厦门人社局组织评审的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厦门人社局对申报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要求为:“土建类高级工程师要求申报专业和业绩与工作单位的资质相一致”,因我司单位资质为监理单位,故评审通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工程监理专业,请问在厦门地区评审通过的工程监理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总监理工程师关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答:不符合。
2、问:招标文件P16中的试验室主任资格要求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因近五年在厦门地区参加由厦门人社局组织评审的申报工程师职称中,厦门人社局对申报的工程师职称专业要求为:“土建类工程师要求申报专业和业绩与工作单位的资质相一致”,因我司单位资质为监理单位,故评审通过的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工程监理专业,请问在厦门地区评审通过的工程监理专业的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实验室主任师关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答:不符合。
3、问: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监理人员配备规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宜按每年7500万元建安费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本项目建安造价561234102 元,招标文件要求配置人员11人,是否根据规范要求予以调整。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中第3.0.4.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宜按每年每7500万元建安费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并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在0.8-1.2系数范围内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4、问:总监、试验主任要求自有人员,二者是否需要本公司从业登记。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5、问: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可否符合?
答: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充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正为:2021年9月14日09时30分。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