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城峰镇龙峰园及旗山社区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 2024-08-29 |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城峰镇龙峰园及旗山社区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 2024-08-29 |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城峰镇龙峰园及旗山社区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250102802055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现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如下:
1、原文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具备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各1人,其中安全员还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只要求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关证件进行评审,不对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具体要求内容设置评审程序,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函附表7中予以承诺,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社保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现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须具备工程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或水工环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各1人,其中安全员还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只要求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关证件进行评审,不对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具体要求内容设置评审程序,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函附表7中予以承诺,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社保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