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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吴航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01
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39003
各投标单位:
由我司招标代理的长乐区吴航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澄清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职业),请问建筑设计或工程造价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3、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若有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
4、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前7个月为分公司缴纳,后1个月社保转回总公司缴纳,这样情况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答:满足要求。
二、补充通知
1、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建规〔2024〕8号文),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3.4款和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4点中“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确定”修改为:“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房屋建筑类)确定。”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项34.2.12中“其他省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未附的按否决投标处理。”表述调整为:“其他省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未附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3点其他施工现场人员要求修改如下:“施工员3人(其中土建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土建质量员1人);材料员:1 人;机械员:1 人;安全员2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劳务员(即:劳资专管员):1人。”。
三、 本答疑澄清及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