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教工食堂及宿舍(现24#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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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教工食堂及宿舍(现24#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020102802024001
各投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教工食堂及宿舍(现24#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17修改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 1 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 1 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 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 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不予受 理。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 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 因考虑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延续或更换事项流程较长,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及时完全办理完成企业资质的延续或更换手 续,已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 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名单内的企业视为证书有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有正式公文发布或更多批次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名单内的企业也视为证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审批通过但未发布公告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审核系统(受理 发证查询)的办件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或“已发证”状态的,附上该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也视为证书有效。”
本补充通知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