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3#楼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8-14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3#楼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3#楼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201028020220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项目管理目标”修改为:
10 |
1.3.4 |
项目管理目标 |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和本项目全过程各阶段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
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四、项目建设目标”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投标报价得分”修改为:
2.2.2 |
投标报价得分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F(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Bn- F 基准∣ F= 55- -------------------------- ×100×Q F 基准 式中: (1)Bn 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总额); (2)Q 为扣分系数,Bn﹤F 基准时,Q=3;Bn≥F 基准时,Q=6; (3)投标报价Bn计算取值范围为最高限价的85%~100%(含85%和100%),不在此范围内报价的按0分计取。(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点后面数字)。 |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25分)”、“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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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商务部分(25分) |
业绩评分标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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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7分) |
1、投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类似业绩: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一般公共建筑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每1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2)在上述(1)业绩中,属于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4项服务内容的,加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类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标准: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4项服务内容;且在②提供的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应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②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日期以签订合同书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③上述所有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应为该类似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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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设计类似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目公共建筑工程装修改造设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标准: ①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须包含建筑加固设计内容)的复印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②“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③上述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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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25分)”、“企业综合实力”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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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商务部分(25分) |
资信评分标准(15分) |
企业综合实力(6分) |
1、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全部服务内容,均由独立投标人承担的得2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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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相关媒介发布的有关招标信息。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