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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75004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P4页招标项目一览表修改为:
招标项目名称 |
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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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
1 |
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
1项 |
21140000 |
21140000 |
200000 |
项目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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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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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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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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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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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根据国债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招投标进场服务的函”等文件要求,在目前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内暂单列“国债项目”目录,并由福建省地震局做为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海洋拖缆采集系统(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由于我省尚未针对“国债项目”出台专项的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细则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因此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将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履行监管。 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方面,参考使用《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并根据国债项目的实际特点和类型,对参考示范文本(试行)进行必要合理的修订,以期更为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参考使用的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中使用说明或部分格式等章节条款,仍然会显示如“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向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等内容,对本次“国债项目”不适用。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更改为: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电子保函。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2、投标保证金形式更改为: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①、② 种形式提交。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②银行保函形式:本项目不适用更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应使用电子银行保函,根据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使用银行电子保函有关事宜的通知》(榕公共资源【2019】47 号),银行电子保函以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开评标系统对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相关提示及《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福建省地震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