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2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3-12-20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4-06-05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4-06-11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E3501040102802018002
关于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18页“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筑〔2021〕47号)”修正为:“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筑〔2021〕47号)”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中10.18条款后增加“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项目意向合作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退还,投标人应至招标人处办理退还手续。中标候选人的项目意向合作金直接转为项目投资资金的一部分,剩余投资资金按其承诺金额及招标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缴交。”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投资类业绩”中的“4500万元”均修改为“4200万元(含4200万元)”。
4、招标文件附件——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发包人要求中的“福州三江口植物园一期第3标段新增建筑设计任务书”第2.5中“建安:约6.435亿元,其中新增建筑(地下车库和3栋配套建筑)约4.556亿”修改为“建安:约64353347元,其中新增建筑(地下车库和3栋配套建筑)约45556532元”。
5、招标文件附件——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发包人要求中的“三江口植物园商业包装设计任务书”第五点第1小点“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XXXXXX万元…………”修改为“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64353347元…………”。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