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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40102802023
时间:2024.05.22 来源:闽清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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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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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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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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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40102802023001

各有关单位: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施工)”项目,针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4. 招标文件的获取”,原条款内容由“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7 09:00:00 至 2024-05-22 17:00:00 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修正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7 12:00:00 至 2024-05-22 17:00:00 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款中,1、项目负责人要求修正为:1、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职称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9款中的“注:(1)对除项目负责人……,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修正为:注:(1)本项目仅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进行评审,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函附表7 中予以承诺,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承诺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按承诺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5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 万元违约金。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