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南区J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 2024-05-17 |
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南区J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56001
关于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南区J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题:本项目层数为多少层?建筑高度为多少米?
答:本项目层数为14层,建筑高度约为49.99米
2、问题:本项目施工工期为多少日历天?
答:本项目施工工期约50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发包工期为准。
3、 问题: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那么请确认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元”还是“20000元”?
答: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非无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需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写。
4、问题:招标文件第4页2.5、第61页一、8、第86页2.1.2(29)、第89页5.3(2)3、第92页四、1、第109页一、5包含“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 建议:删除“缺陷责任期”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5、 问题:招标文件第89页5.3(3)“如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建议修改为“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答: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6、 问题:招标文件第89页5.3(4)“本项目由任何原因导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委托人均不再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由若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委托人均不再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
答: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第91页2.3“监理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变更应按上述文件的规定办理人员备案、销案”。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建议:“监理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按照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答:招标文件第91页2.3条款中的“监理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变更应按上述文件的规定办理人员备案、销案”修改为:“监理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或在领取本项目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按照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变更应按上述文件的规定办理人员备案、销案”。
8、 问题:招标文件第93页条款号①(d)建议在句首增加“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答:招标文件第93页条款号①(d)在句首增加“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9、问题:对技术文件的字体字号,页眉页脚及页数等是否有统一要求?
答:对技术文件的要求补充如下:(1)不得出现页眉、页脚和页码。(2)对字体字号及页数不作限制。
(二)修改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开户银行: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南区J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福建理工大学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