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中心园分园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5-14 |
高山中心园分园项目(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191001
各投标人:
高山中心园分园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191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1:投标须知前附表34.2.7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的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及招标文件中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按照拟投标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全面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承诺。中标后,中标人应接受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材料单价、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或类别。(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地踏勘后所了解的信息(包括工地位置、工地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充分考虑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选择与招标控制价中所考虑的施工方案、施工机械不同而导致的各种费用增减风险,并全面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承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请招标代理明确,以上内容提及进行报价承诺,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即可,是否无需另附报价承诺?
答: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另附报价承诺。
问题2: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不需要提供。
问题3: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地址已变更完成,其他企业证件名称、地址正在变更当中,这个情况下公司可以正常参与投标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人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清市高山中心幼儿园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