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639线连江粗芦岛至马尾琅岐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SJ合同段-变更公告 | 2024-04-30 |
国道G639线连江粗芦岛至马尾琅岐段公路工程
勘察设计SJ合同段招标补遗书(编号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本补遗书作为国道G639线连江粗芦岛至马尾琅岐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号E3501000102802148001)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01)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部分
随本补遗书附件补充发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资料(简本)”供投标人参考使用,本项目技术标准、建设规模等以“工程可行性研究资料(简本)”描述为准。
二、问答、澄清部分
(一)招标文件P70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6.5条“建筑物航空摄影测量(若有)、安全性评价费用按现行取费标准5折计取,最终费用按中标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按该条说明,建筑物航空摄影测量以及安全性评价另行计费,但附表中未计列,请予以明确。
答:建筑物航空摄影测量(若有)及安全性评价据实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取费原则予以结算。
(二)招标文件P108页技术建议书主要内容中的“附录必要的图纸”是否可按图号顺序自主选择编排在主要内容1~7各点之后?
答:可以。
(三)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的资料请问是否可以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
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款(5)点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的规定。本项目涉及到联合体成员方所需提供的资料,其中联合体协议书应由各成员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再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其余资料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填写后上传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四)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6款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等规定,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符合资格审查或评分标准的予以认可。
(五)招标文件P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为120天与P24-3.3.1条款中的投标有效期90日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有效期。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六)招标文件P19分项负责人的专业设置(如: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的专业写法不完全一致,且有些专业(如市政管网分项负责人、景观绿化分项负责人、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无法体现。请问关于专业不一致及无法体现,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分项负责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5款执行,无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截图。
(七)招标文件封面中标段号为“/”,投标制作软件中标段号填写“国道G639线连江粗芦岛至马尾琅岐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SJ合同段”,且系统中该部分无法修改,请问标段是否以投标制作软件里为准?
答:以投标制作软件为准。
附件:国道G639线连江粗芦岛至马尾琅岐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资料(简本)
招标人: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