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3-22 |
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施工)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施工)”(招标编号:E3501030102802011001)现作如下答疑:
问题1、本项目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我司提供的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都满足,但是未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得到,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的规定,其中“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题2、请问如果是施工总承包业绩里面包含的装修业绩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此业绩是否能使用?请代理明确回答,谢谢!!!
答:本项目采用专业承包对外发包,上述情况的业绩不能使用。
问题3、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 招 “类似工程业绩 类 ”指标,若业绩为房建备案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是不是只要提供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请明确,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本项目采用专业承包对外发包,业绩为房建备案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不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业绩不计。
问题4、包含在施工总承包中的分包工程,能提供书面的造价及面积指标证明,但不能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平台上查询到相应指标,其业绩是否给予计取?
答:其业绩不予计取。见问题1、问题2的回复。
招标人:福州市家园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