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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中心综合机房楼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110102802019002
各投标人:
福建分中心综合机房楼工程(施工)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题:招标文件提供的控制价的xml文件为导则2.2版本,需要2.3版本方可导入,请代理重新提供xml文件。
答:最新版XML格式已重新上传,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2、问题: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单体建筑评价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计算装配率。本招标文件业绩指标计算方式包含了地下面积,与《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不符,应以地上面积来设置业绩指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投标人无需提供。
4、问题: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五年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以提供的施工许可证为准。请问许多项目施工许可证没有体现装配式字眼,可否提供装配式认定报告作为证明?
答:若施工许可证没有体现装配式字眼,应当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通过评价并出具的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意见原件彩色扫描件。
5、问题: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号),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A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分为75-90分,技术文件分为0-10分,信用评标分为10分。其他因素(如有,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满分值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5分。”规定。 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为5分,高于负偏离Q值(本招标文件负偏离值Q为3),与上述规定明显不符,请修正。
答:已做修改,详见已更新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3.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已更新修改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本答疑纪要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文件为准。
招标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福建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