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30102802010
时间:2023.12.15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30102802010002

各潜在投标人:

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1030102802010002)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十一、其他资料,增加以下内容,投标人可在附件中下载WORD模板。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姓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参加(填入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在此郑重承诺:

1、我方承诺:截止目前,我方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

2、我方已经充分了解相关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为中标候选人,同意你方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我方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若你方发现我方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罚未执行完毕的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我单位未存在下述情形: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②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

4、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未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及时到位进场,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5、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及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中标后本项目负责人部工程收入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须满足本项目资金拨付的财政部门相关要求。

7、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声明、承诺和所附上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如若弄虚作假,你方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你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等额款项);造成你方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我公司将接受你方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8、我单位未存在下述情形:(1)投标截止时,我单位仍因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2)投标时,我单位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我方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且仍在管理期限内。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期:                   

 

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保证在                   (项目名称)施工期间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进场。

2、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及时到位进场,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3、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  (姓名)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参加  (填入招标项目名称)   工程投标,若我司有幸获得中标,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认真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精神,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保证在我司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承诺条件下,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足额付清工人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期:                   

 


施工单位履约承诺书

           

我司将在中标公示期满三日内安排公司法人(或总经理)带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至贵司约谈,并履行如下承诺:

1.项目经理能力:项目经理实际管理能力和水平接受考核;若该项目经理考核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求给予更换,我方无条件服从,并按项目经理变更接受处罚。

2.机械设备投入:承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全部到位,否则,未到位的机械设备按市场折价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人员配备方面:项目部必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书面通知收到七天内进场,并服从发包人调配(因拆迁交地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的,取得业主批准文件后允许人员分批进场)。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违约,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项目经理不到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变更(或不到位)的、项目部其它人员变更(或未到位)按承包人违约条款对应的违约金明细表支付违约金

(2)项目经理不到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变更(或不到位)超过50%的,发包人有权清退该承包人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上述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人员变更符合《关于规范市政路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及请假的通知》(榕建城[2019]255号),人员变更可免于经济处罚一次。

4. 项目人员考勤制度:项目部实行脸膜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班次,经发包人批准后必须严格遵守。未及时签到,并在1小时之内办理补签到手续的视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视为缺勤一天;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缺勤半天。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事先报发包人代表批准后允许计为在岗。发包人将派代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未尽职或擅离岗位者视为缺勤。缺勤按承包人违约条款对应的违约金明细表支付违约金

5. 承包人项目人员请假按照《关于规范市政路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及请假的通知》(榕建城[2019]255号)办理。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并在20日内做好现场施工保险等各项安全报备工作。

7.若因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政府交地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场地,其工期顺延。

8.地下管网保护:探明地下各种管网的位置,在施工期间保护地下设施,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破坏,我司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9.施工中若与原有道路有交叉的,应保证原有道路及排水畅通。

10.质量要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偿承担返修责任,并须一次性向发包人支付该项目造价款项20%的违约金。

11.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按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的使用作出详细计划并及时落实,(其中:新建临时设施面积不少于2000㎡)并应经过监理、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该费用。

12.我公司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时严格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严格遵守《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6号)文的各项规定。

13.中标后本项目负责人部工程收入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须满足本项目资金拨付的财政部门相关要求。

14.如发包人项目以贷款资金支付工程款项的,中标后承包方须在发包人贷款银行开设账户用于办理工程结算事宜。

15.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声明、承诺和所附上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如若弄虚作假,你方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你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等额款项);造成你方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我公司将接受你方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                (盖单位公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期:                   


施工现场管理承诺书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贵单位市政设施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单位        (单位名称)                     现承诺如下:

一、根据城[2007]14号《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通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围挡作业,围挡必须采用贵单位规定的统一规格,围档牌应连续密围。重要部位(如井坑等)应四面围档。围档要完好、有色彩、清洁。未设围档一次向贵单位支付违约金2000元,未连续设置围档贵单位视情节轻重处罚我单位200-1000元。

二、施工现场应在明显处设置不得少于2面工程概况告示牌,少设置一面贵单位处罚我单位500元。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三、我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分段施工每段长度不得超过100米。

四、严禁在人行道上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如发现未按规定设置围档或标志的,贵单位有权处罚,一处予以处罚200元。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五、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人做到废土废渣日产日清、保证城市环境卫生和道路畅通,未实行日产日清的,经贵单位查实,一次处罚2000元。我单位应严格按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批后的弃土点弃土,未按规定弃土,经贵单位查实,一次处罚10000元。施工现场应设置洗车台,并配置保洁车,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扬尘控制,未制定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或安全文明施工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每次处罚5000元。

六、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有作业人员未按规范戴劳保用品,贵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全套未穿一人次200元,一件未穿处罚50元。

七、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采用老化、破皮的电线,未按规定要求设置的,贵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200元-1000元的处罚我单位。

八、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九、我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和遵守发包人的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接受贵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如施工现场有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存在严重隐患的,经贵单位或监理指出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贵单位有权责令停工整改、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在福州参加工程招投标,直至取消资格

十、我方承诺施工中配置监控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闽建建[2010]50号、榕建综[2011]48号、闽建建[2011]51号及《关于实施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等现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发包人审批后10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与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中心平台窗口对接。(工程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业主及市建委视频监控专网,实现对在建工地24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实现管理部门对现场多级远程网络监控和管理。)我方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调阅及检查,如24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发包方有权处罚,一次予以处罚5000元。监控费用按实结算。

投标           (单位公)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期: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建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12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