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院溪口基地办公用房1#楼和2#楼加固修缮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3-11-21 |
福建省测绘院溪口基地办公用房1#楼和2#楼加固修缮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测绘院溪口基地办公用房1#楼和2#楼加固修缮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020102802010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招标文件第9页允许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但第21页保证金形式修改为使用下列第①、②、⑤种形式提交;请明确,是否免缴投标保证金,谢谢!
答:本项目非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不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款中34.2.18条及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条款的要求提交保证金。
问题2:这个项目保证金免缴么?
答:详见问题1的回复。
问题3: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答:详见问题1的回复。
问题4:本项目在前附表须知投标保证金第23点18.1/18.2.1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要求,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 价低于800万元的施工招标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即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但在第40点34.2.18中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⑤种形式提交;请明确是否可免缴投标保证金?谢谢!
答:详见问题1的回复。
问题5:招标公告保证金形式没有免缴,前附表保证金形式有免缴,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问题1的回复。
问题6: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要求,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低于800万元的施工招标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即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本项目是否采用免缴承诺函制度,请代理回复。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详见问题1的回复。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款中34.2.15条仅适用于福建省制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1条款中“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天止”;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项中“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天止”修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止”。
3、删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款中34.2.21条的要求。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测绘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