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3-11-10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3-11-10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3-11-15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3-11-23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5800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书为准: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建设规模”修改为:
7 |
1.3.1 |
建设规模 |
(1)本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 2940㎡,其中医技楼 2862 ㎡;地下消防水泵房 78 ㎡; 埋地消防水池面积 317 ㎡; (2)本项目医技楼加固改造施工建筑面积 2662 ㎡(不含电梯、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 |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
8 |
1.3.2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范围包括:①设计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医技楼加固改造(不含电梯、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中“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修改为:
11 |
1.4.1/1.11.2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上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以下人员: (1)室内装修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室内装修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 (4)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6)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 (7)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20913866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修改为:
20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或 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913866元。 其中: (1)设计费为894500 元(设计费暂以建筑安装工程费20019366元为计费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算,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按 85%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5。本项目设计费以财政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 (2)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0019366元(含暂定金额822600元)。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经财政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中可竞争费用×(1-中标价下浮率K)+不可竞争费用。 |
5、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修改为:
21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应包含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暂定金额),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报,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暂定金额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报,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有效投标报价K值的取值范围为6%~ 8%(含 6%,不含 8%),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 K 值不在 6%~ 8%(含 6%,不含 8%)范围内的,其投标报价得0分。 |
6、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修改为:
23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⑤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账户名称: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帐号: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 1)银行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银行开函且应通过平台的在线验证结果,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本项目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4)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 讫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7、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修改为:
5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 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8%(含6%,不含8%),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822600元,设计费894500元。 |
8、 招标文件《第五章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1.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20913866元。 2.最高投标限价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报价参考,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其他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暂定金额)。 4.设计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报,中标后以财政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暂定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报。 |
9、 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4、工程概况:”修改为:
(1)本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 2940㎡,其中医技楼 2862 ㎡; 地下消防水泵房 78 ㎡; 埋地消防水池面积 317 ㎡; (2)本项目医技楼加固改造施工建筑面积 2662 ㎡(不含电梯、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 (3)建筑高度:地上 5 层,高度为 17.65m。 |
10、 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8.2.2施工范围”修改为:
8.2.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医技楼加固改造(不含电梯、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 |
1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 支付合同价款”修改为:
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发包人按照闽建筑[2015]29 号、闽建[2023]4号文件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保证。 |
12、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3分包”修改为:
4.3.2 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进行分包的工程部分或工作为: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13、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2(4)人工费指数”修改为:
(4)人工费指数:人工费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福州市建设工程综合人工费指数》( 榕建价[2021]8号)及现行和调整文件执行。 |
14、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2(5)机械台班价格”修改为:
(5)机械台班价格:机械台班费用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闽建筑〔2022〕1号)及现行和调整文件执行。 |
15、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2(8)环境保护”修改为:
(8)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6号)及现行和调整文件执行。 |
16、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2.1.2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修改为:
17.2.1.2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发包人应在开工后14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定金额)的30%。 |
17、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7.2.3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
17.2.3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比例逐次扣回,工程结算前全部扣回。 |
18、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8项“预付款额度”相应修改。
19、 本通知和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同时在相关媒介发布,投标人应留意相关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附件: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