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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通大道(清盛大道至创业大道段)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056
时间:2023.09.27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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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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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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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通大道(清盛大道至创业大道段)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的福通大道(清盛大道至创业大道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056002),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业绩是不是只能牵头人出?联合体家数是不是只能两家?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桥梁主体工程施工的成员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个(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

2、我公司具备一项主体工程为新建城市桥梁的业绩,其指标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仅存在小部分改造的道路,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能证明该桥梁为新建且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予以认可。

3、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有不少条清单没有工程量,如:第21条、25条“隔离栏杆”,44条“水泥混凝土”,91条、92条、93条、94条、96条、97条、98条、99条、102条、118条、“现浇构件钢筋”,119条、120条“桥面铺装”等,请问这些清单项目是否不报价即可。

答:无工程量的清单项无需报价。

4、招标文件第19页的报价承诺的格式等是否自拟?若不是,请明确。 招标文件第19页的报价承诺是否在“其他资料”中上传?若不是,请明确。

答:无需另附报价承诺。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改建工程,但该项目里有一座长度大于298米且单跨跨度大于45米的新建城市桥梁。请问该桥梁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能证明该桥梁为新建且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予以认可。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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