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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 2023-09-19 |
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 2023-09-26 |
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及补充通知(01)
各投标人:
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1900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部分:
1、问题:招标文件P55,企业信用评价-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信用得分计算如下: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6%,若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本项企业信用评价按牵头人的信用分还是设计单位的信用分?
答:本项目企业信用评价以承担设计任务方的信用分为准。
2、问题:招标文件P27,附件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要求及取费标准中,1、工程勘察、测量服务费(A1):暂定为 173.81 万元,只约定了勘察的收费管理规定及下浮率,未约定测量服务的收费管理办法及下浮率,请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明确。
答:工程勘察、测量服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后下浮50%计取,工程勘察、测量服务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方式计算。最终工程勘察、测量服务费用超过173.81万元的,按173.81万元计取,低于173.81万元的按实计取。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设计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修正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本项目招标文件P8页招标公告的“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形式。”修改为:“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内容修改为:“
”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更改为:“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00秒 至2023年09月2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前。”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