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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综合交通枢纽站(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09
时间:2023.08.23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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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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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关于万寿综合交通枢纽站(施工)的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09

各投标人: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万寿综合交通枢纽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有该工程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三)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投标人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2.问: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满足要求。社保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问:是否可以不提供《参考品牌》,请代理明确回答可以或者不可以

      根据招标文件第7章第4节(三)参考品牌说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章第4节(三)参考品牌说明

4.问:我单位在2017年12月16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现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依旧为不合格,是否会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废标?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资质处于资质整改期内作为否决投标情形,但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资质整改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评审意见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二、补充通知(三):

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2条款修改为:采用A类办法的,进入前十名并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详见《专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后的取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信用分高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四项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三、其他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