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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洲花园(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08
时间:2023.08.08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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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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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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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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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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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榕洲花园(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  榕洲花园(施工)(招标编号E3501210102802008003),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答: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满足要求。

2、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3、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专用合同条款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建市级优质工程奖“榕城杯”,争创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本项目商务文件“投标函一”中需要填写的“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以哪一项条款为准?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4、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同专用条款5.1.1质量要求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建(必须达到)福州市级优质工程奖“榕城杯”,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请明确质量要求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5、第一条:招标公告第3.7条 其他资格要求(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二条:专用条款12.4.4条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承包人在每次付款前应提供项目属地的正式税收发票。因上述第一条与第二条的内容冲突,请问本项目以哪条规定为准?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6、条款:合同专用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9条: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①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需要使用或占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绿化等公 共设施时,承包人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 问题:不合理。该费用在控制价中未考虑,若有发生应另行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条款:合同专用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11条:因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书中就可预见的台风、雨季施工,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投标报价中。 问题:不合理。台风、雨季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承担原则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约定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本项目质量要求为创建(必须达到)福州市级优质工程奖“榕城杯”,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根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规定:“省级优质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为3%,市级优质工程为1%”,但招标控制价中未计取,该项费用应在标后另行增加。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9、条款:合同专用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以承包人采用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为前提, 若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将不予支付。 问题:不合理。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二十条(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0.1(2)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包工包料的工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下同)的 10% ”,上述办法并未限制预付款需以现金履约保证金为支付条件,请招标人予以修正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本项目土方外运按3km考虑不合理,根据闽建筑〔2022〕10号文,土石方运距工程结算时应根据实际运距据实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专用本“定: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劳工险,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必须投保的和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险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控制价中未计取,应由招标人承担,若需承包人投标则相应费用在中标后应按实补充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控制价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中的砌筑井清单项(项目编码040504001003)综合单价仅7.49元/座,严重低于成本价,有误,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13、招标控制价桩基工程中的回填方清单项(项目编码010103001138-010103001148,项目特征为:送桩结束后桩顶至地面间空孔采用较好级配的砂石回填)综合单价仅10.7元/m3,严重低于成本价,有误,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14、招标控制价地下室其他一般土建工程中防倒塌架清单空腹钢柱(010603002008)、钢梁(010604001008)单价分别为8170.31元/t、6616元/t,该综合单价低于常规价,这2项清单是否仅含钢构制作不含安装?项目特征中未明确,请招标明确!若含安装则请招标人予以修正控制价!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15、招标控制价地下室防水中清单项:细石混凝土楼地面(项目编码011101003184、011101003186)项目特征写了钢筋网片,而控制价综合单价不含网片费用,且钢筋网片清单有另列,余同。请问上述细石混凝土楼地面清单项目特征是否有误?若无误,则控制价应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16、招标控制价地下室单价措施费清单项:外脚手架及垂直封闭安全网(项目编码011701002068)项目特征写了安全网材质为垂直密闭网,但控制价中未套取安全网,组价有误,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17、招标控制价上部各楼栋门窗工程中单位按樘计取的各规格型号木质门综合单价均为711.85元/m2,且单价严重低于成本价,有误(疑似单位与综合单价口径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18、招标控制价地下室消防工程的防排烟系统中:“装配式成品风管,其基材为不燃A级无机微孔镁制品硅板 复合板材总厚10mm外表面0.2mm彩钢板”根本控制价分析,推算出控制价套用安装定额7册中定额编号为“30702114、30702115的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定额”,安装费不符合本清单特征中风管安装需要的费用,定额套用有误,应套用补充定额编号为“30702135、30702136防火板法兰 矩形风管”,此部分差价合计大约86万,请予以修订。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19、土建工程-基坑支护及土方-基坑支护工程中第30项040504001003砌筑井控制价单价7.49元/座不合理,请修正。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20、土建工程-4#-钢筋工程-现浇构件钢筋第14项清单编码010515001916、第15项清单编码010515001917中特征描述有(1)斜板、坡屋面板钢筋经过对比发现与平屋面钢筋综合单价一致是否未考虑斜板、坡屋面板钢筋安装人工费系数1.20?请明确并进行合理修正。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此项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21、请代理提供招标控制价、主要项目、主要材料的excel版本。

答:招标控制价excel版本已作为项目附件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文件”。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文件7章第6节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节专用合同条款“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建(必须达到)福州市级优质工程奖“榕城杯”,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修改为“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招标文件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同等金额的闽侯县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税务专用发票,若承包人未及时提供相关款项的同等额的税务正式增值税发票,则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此停止施工 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同等金额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税务专用发票,若承包人未及时提供相关款项的同等额的税务正式增值税发票,则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此停止施工

招标文件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中“承包人在每次付款前应提供项目属地的正式税收发票。”修改为承包人在每次付款前应提供合法合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该笔款项直至收到合格发票为止,发包人无需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因此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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