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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现代物流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道路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802001
时间:2023.08.04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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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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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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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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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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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现代物流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道路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现代物流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3501220102802001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本项目为2个立项的子项目合并招标,明确每条道路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关信息(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是否可以只提供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分别录入在2个标段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要情况表内?

答:可以,但须保证2个立项的子项目均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9条规定。

 

2、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11、“本项目为2个立项的子项目合并招标,投标人须按2条道路分别填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要情况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明确每条道路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关信息(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其他主要人员不得兼任)。” 请问:(1)在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中分别填报上述表格,那在其他资料之前存在相同表格的内容还需要再一次分别填报吗? (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允许兼任,若2个子项目为同一总监,是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要情况表》还需填报两次? (3)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涉及“标段名称”,是按照“站前南路”、“站前北路”填写,还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号3“标段名称:福州现代物流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道路工程(监理)”填写?

答:1)在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要情况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投标人应按2条道路分别填报,五、其他资料之前存在相同表格的内容 / 填写即可

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允许兼任,若2个子项目为同一总监,2条道路分别填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要情况表(站前南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要情况表(站前北路)

3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涉及“标段名称”,“站前南路”、“站前北路”填写

 

3、问题: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理由:自2018.8.1起,检察机关不在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建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建议: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7、执行。

答:招标文件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为范本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中第7点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专用条件2.3.2“(1)按照施工进度款支付节点(详见工程施工合同)分批支付”是按月支付吧?

答:招标文件专用条件5.3.2“(1)按照施工进度款支付节点(详见工程施工合同)分批支付”是分批按月支付

 

5、问题:招标文件专用条件2.1.2(32),专用条件5.3.2(3),专用条件9.2.1(16)包含“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 建议:①删除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②专用条件5.3.2(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批复后,累计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95%。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监理酬金结算价的余额。”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批复后,累计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2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专用条件5.3.2(4)“...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专用条件9.2.17(5)(6)(7)对专用条件6.2.2、6.2.3、6.2.5的修改,专用条件9.2.18“...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 建议:按照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5)和附件二《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5“...若未通过备案的,处以20万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建议修改为“...若因监理人原因未通过备案的,处以20万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答: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5)和附件二《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5内容,修改为:监理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若因监理人原因未通过备案的,处以20万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8、问题: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9)“监理项目部必需配备的设备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全站仪、水准仪、红外线测距仪、砼强度回弹仪、红外线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游标卡尺、超声波测厚仪、数显千分测厚仪等...” 请问:这些检测仪器不需要在投标文件格式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中配备吧?请确认投标时仪器设备填报是否按评审程序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10分)的评分标准来填写?

答:投标时仪器设备填报可按第3章评标程序中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10分)的评分标准来填写。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9)要求补充配足仪器设备。

 

9、问题: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7“...由于监理人不正确履行工程计量审核确认责任,导致工程增量超过施工合同价10%的,处以监理合同价30%的罚款作为失信违约金。”不合理。 理由:监理人按实计价就不应受到处罚。 建议删除此条款,同时专用条件9.2.17(1)(2)中对4.1.1和4.2.3的修改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4.1.1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问题:附件二《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3“...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委托人按每延期一天处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建议修改为:“......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延期,委托人按每延期一天处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答:合同附件二《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3内容,修改为:“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天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延期,委托人按每延期一天处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注: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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