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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三路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26
时间:2023.07.2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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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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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三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问:是否取消试验员?水电施工员能否用设备安装施工员代替?

回复:试验员可以在中标后提供,评标过程中不再审查试验员,但投标人需做出在中标后提供试验员的承诺且投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试验员人员证书进行审核。

水电施工员可以用设备安装施工员代替

2、问:能否提供提供Excel版控制价

回复: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3、问: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回复:满足要求。

4、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2条款1.13.2(3):工程量偏差的,工程量偏差大于 3%的部分予以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2:不应删除通用条款7.5.1中的“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4:不应删除通用条款7.8.1中的“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21:不应删除通用条款10.7.3中的“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条款: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4条款21.4: 因政策、拆迁交地等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人应充分考虑风险,施工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问题:不合理,施工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也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条款: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4条款21.7:若政策性调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 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工 程规模缩小或扩大时,发包人只对已发生的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工程量与承包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承包人应自行考虑可能存在的工程量缩减等风险,并无条件接受。

问题:不合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及经济受损,则施工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承担相应经济补偿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条款: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4条款21.8:现状人行道下若布设有燃气管道、电力通信、路灯电缆等管线,地下管线比较复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制定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与相关管线单位协调 配合,做好现有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果施工期间发生管线的损坏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负法律责任。

问题:不合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及经济受损,则施工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承担相应经济补偿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条款: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4条款21.10:土方量不高于工程量清单。

问题:不合理,土方量应在清单核对中根据图纸及其他有效资料按实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条款: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4条款21.11:土、石方、建筑垃圾外运运距按 3km 包干计取。

问题:根据闽建筑〔2022〕10号文,土石方运距工程结算时应根据实际运距据实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问:条款: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4条款21.13: 为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循环利用,本工程应采购新南公司生产的资源化利用产品。

问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不得就招标范围中材料及设备等指定特定的供应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4、问:条款: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2(5):不应删除本条款中的“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5、问:招标文件专用本“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工伤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控制价中未计取,应由招标人承担,若需承包人投标则相应费用在中标后应按实补充计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请招标人明示,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不提供《参考品牌》,中标后提供?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回复:本项目投标阶段无须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待中标后提供招标人审核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3年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