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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2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3-07-26 |
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2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3-08-03 |
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2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30102802002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30102802002001《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第2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补充: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中2.2.4(5)条款资信评分标准中的“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本工程中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且为建筑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设计人员中设备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的得1分。”
修正为:“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本工程中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且为建筑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拟派出设计人员中设备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的再得0.5分,本项满分得1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项中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 修正为:“A=(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勘察费)×(1-K)+设计费+勘察费。”
3、招标文件第三节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其他要求增加:“25.12融资金额为16000 万元,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融资周期自发包人收到融资资金款项之日起计算(以到账日期为准),融资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无息返还”。
备注:1、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