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岐阳光幼儿园校园校舍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 2023-07-21 |
竹岐阳光幼儿园校园校舍改造项目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04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现对竹岐阳光幼儿园校园校舍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问题与答疑:
1.问zbf文件新建无法打开,下载大小为98177KB。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成功上传,可正常下载,正常打开。若存在下载问题,可联系平台客服咨询处理。
2.问“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与“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本项目是否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若实施请提供承诺函格式。
答:“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增加④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须知前附表”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c: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须知附件2-3: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3.问请招标人明示,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不提供《参考品牌》,中标后提供?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详见《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
二、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图纸文件无法查看的,可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闽侯县竹岐小学学区
招标代理机构: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