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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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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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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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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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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2标段(展览温室勘察、初步设计)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 2023-07-13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2标段(展览温室勘察、初步设计)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 2023-07-14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2标段(展览温室勘察、初步设计)评定分离
补充通知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二期第2标段(展览温室勘察、初步设计)评定分离(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400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因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暂时无法开展开(评)标活动,本项目开评标活动地址调整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招标文件中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和地址的,以此条为准。
温馨提示:仅开评标场地变更,电子交易平台仍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网址:http://www.fzztb.com。
2、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 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投资估算:约13306元人民币。”修改为“投资估算:约499965600元人民币。”
3、原招标文件投第2章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2删除。
4、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五份标准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3〕12号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和附件第17.4款第(1)项,即“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附件三)中的“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条款相应删除。
5、招标文件投第2章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24条款内容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内容,适用于定标委员会根据“评定分离”方案评审。
6、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即第一中标候选人)。
7、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10.2合同价格形式中“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范围为:-50%(须标明“+”或“-”)。”修改为“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范围为: / %(须标明“+”或“-”)。”。
8、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三、勘察费用构成中“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范围为:-50%(须标明“+”或“-”)。”修改为“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范围为:/ %(须标明“+”或“-”)。”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