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干镇祥谦路(中心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5-08-05 |
尚干镇祥谦路(中心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210102802173001
各投标人:
我司受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的尚干镇祥谦路(中心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公告中要求项目经理为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出人员中要求项目经理为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为中级以上工程师,请明确。
答: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
2、问:请明确项目负责人的等级?是一级还是二级?
答: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
3、问:请代理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等级要求。
答: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
4、问:项目负责人是要一级建造师还是二级建造师,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58页写的是二级建造师。
答: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中第1点原文:“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壹级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中第2点原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3、《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1.2项原文:“(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水泥施工期材料信息价……⑵施工机械台班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最后上报发包人审批。”修改为:“(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水泥施工期材料信息价……⑵施工机械台班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最后上报发包人审批。”
4、《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1.3项原文:“(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施工机械台班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及差价部分的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机械台班差价计算以施工期的机械台班价格与控制价编制期的机械台班价格的差价为依据。”修改为:“(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施工机械台班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及差价部分的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机械台班差价计算以施工期的机械台班价格与控制价编制期的机械台班价格的差价为依据。”
注:《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书面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
代理单位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15960090816。
招标人: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