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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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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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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结果公告
福清市智慧城市运维中心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 2025-06-19 |
福清市智慧城市运维中心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 2025-06-19 |
福清市智慧城市运维中心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 2025-06-30 |
智慧城市数据支撑底座项目-变更公告 | 2025-06-30 |
智慧城市数据支撑底座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智慧城市数据支撑底座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37100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
问题:我方在参与智慧城市数据支撑底座项目(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371003)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表6 云平台配套技术参数及采购限价”的“5.2国产中间件”存在数量*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情况,数量、单价、总价存在疑义。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 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表6 云平台配套技术参数及采购限价”的“5.2国产中间件”的数量由“11”调整为“1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表6 云平台配套技术参数及采购报价”的“5.2国产中间件”的数量由“11”调整为“12”。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1、因项目专项债申请需要,福清市“智慧福清”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智慧城市数据支撑底座项目的业主单位,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智慧城市数据支撑底座项目的建设单位,并授权福清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全流程实施本项目的招标、建设及运营。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和福清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管理中标人的履约行为。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由“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改为“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五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补充上传机房平面图。
三、其他事项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清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