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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5-05-26 |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变更公告 | 2025-06-26 |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答疑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145002
各投标人:
北环路道路工程(陈店湖路至翠峰路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题1:1、招标文件P5、P13(4)其他资格: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疑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造价服务”是否满足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回答:满足。
问题2:以分院名义在属地购买社保,分院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拟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分院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是。
问题3:若以联合体投标,资格商务文件中除第三、四、七、十五项内容外,其余需填写“”投标人名称”部分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并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章?
回答:是。
问题4:招标文件P158,注2.上表的项目编号,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记录的该业绩的项目编号。公路工程类项目无法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无项目编号可否填写“/”?
回答:是。
问题5:建议明确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3.3.2 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人员的违约责任:违约处罚由更换咨询人员的成员单位承担,从相应咨询费中扣除。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P3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建安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和P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1095日历天,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服务期及制作软件唱标信息中项目工期如何填写?
回答:按“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建安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填写。
问题7:招标文件P3“2.6 项目管理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目标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和P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项目管理目标”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项目管理目标如何填写?
回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条款进行填写。
问题8:关于免缴保证金承诺函中免缴保证金的情形,招标文件P3中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情形,P14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P15⑤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请明确以哪种为准?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9:联合体投标的,若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回答:是。
问题10: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对设计过程的设计内容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内容等服务。由中标方同时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咨询,即自己给自己的设计做咨询,显然不合理,请核实招标范围是否包含设计咨询工作?
回答:本次招标设计咨询工作主要指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过程中对设计图纸进行设计交底、疑问解答等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问题11:本项目最高限价规定设计咨询服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285.7982万元但未再明确细项控制价,投标文件中“二、投标函附录”第5点投标报价组成中需填报方案设计服务费报价、初步设计服务费报价、施工图设计服务费报价及其他服务费报价,请问对报价组成中需填报的方案设计服务费报价、初步设计服务费报价、施工图设计服务费报价及其他服务费报价有无具体的限价或其他要求?
回答:无具体的限价或其他要求,但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数字福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