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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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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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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施工)-变更公告 | 2025-06-19 |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46002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如下:
一、答疑:
1、招标文件前附表15.3.1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请问:本项目的技术文件清单在哪里?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P72页。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满足该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要求?请明确。不能回答按招标文件!!!。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P194 十三、“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格式修改,问:标书制作软件中原有的表十三格式是默认的,无法修改,是否填/,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附在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
答:投标人在其他资料中十三、“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中填写即可,标书制作软件中原有的表十三格式填/。
4、招标文件P68 ②投标人应提交时提供经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认定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表(设计阶段)和经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认定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表(施工阶段)。招标文件P219 修改后的表十三 备注3.须提供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 或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报告。业绩指标以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或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报告中描述内容为准。 问:以上2处描述矛盾,本项目为施工项目,请代理修改,装配式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P219为准。
答:装配式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P219备注内容为准。
5、招标文件P165页(6)(7)(8)条款内容不适用本项目,请删除,否则影响评标。理由:本项目是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P71页已经有综合评估法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而招标文件P165页 四、(6)(7)(8)条款中85%的要求是经评审低价评标法的商务详细评审内容,请代理删除P169页(6)(7)(8)条款。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件(2022年版)》及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制作,请结合省厅范本进行阅读理解”。
6、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满足该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要求?请明确。
答:详见本项目答疑纪要第2点。
7、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纪要附件。
8、本项目未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请提供。
答: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纪要附件。
9、本项目未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提供
答: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纪要附件。
10、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分析表。
答: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纪要附件。
11、请提供单价措施综合分析表及主材表。
答: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纪要附件。
12、专用合同条款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10% 。不一致,请明确。
答: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修改为:“无”,投标人未按本答疑纪要相应修改则按否则投标处理。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1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作为其他因素的加分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当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业绩,福州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也予以认可;经认定为福州市优质引进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在培育过渡期内(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下同),可享受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在培育过渡期内,可享受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在培育过渡期内,对优质引进企业实行考核管理,自认定起第二年开始进行年度考核,引进企业若未达到年度产值(10 亿元)、 税收(1000 万元)标准,取消当年度享受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福州市建筑业招商优质引进企业的相关材料(含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建筑业招商优质引进企业的通知、信用扶持政策文件及考核结果等),否则不能享受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2、在项目开工前通过补充协议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可以用施工许可证佐证。若补充协议、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与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标明项目负责人均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予以认可。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