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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 2025-04-23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 2025-04-27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综合教学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E3501210102802141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P74:企业综合实力(2分)1、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或工程代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5项服务内容均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1分。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而此加分项中,仅投标单位一体化才能够加分,未分档设置加分条件,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建议分档设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P74:企业综合实力(2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得1分。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但此加分项中仅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设计、勘察、监理甲级资质,并非承担该项任务的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建议招标人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企业信用评价:本项目为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的全过程咨询项目,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也由牵头人负责实施。这就要求牵头人即勘察设计单位具有较强的设计实力和管理能力,勘察设计单位的信用分与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单位的信用分比例一样,不合适,不能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的勘察设计单位,请增加调整勘察设计单位的信用分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质疑理由:邀请招标项目无需在交易平台网站公示,无交易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故应当认可邀请招标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例如:招标人盖章的招标邀请函和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因素中“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评分 标准(5 分)”-“投标人类似项目 业绩(3 分)”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2 分)”,要求:“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如提供的业绩为邀请招标项目业绩,因邀请招标项目无需在交易平台网站公示,故无交易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如在业绩证明材料中提供由招标人盖章的招标邀请函和结果通知书复印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3 分)”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2 分)”的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得分。
5、招标文件资格门槛中,第3.2条要求:“☑ 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质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无规定,项目管理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本招标文件对项目管理负责人设置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门槛,属于严重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建议:应去除本项资格门槛要求。
答:根据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中“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项目管理(代建)单位需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统筹管理,且设置的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注册证书符合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且与合同履行相关,未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1.项目总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中的任意 2 项证书,得 2 分。如果这 2 项证书中包含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则再额外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本项加分条款属于重复加分,前述已表达任意两项证书即可得2分,后述又特别指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额外加分,一本证书前后重复得分,属于有违市场公平行为,是否是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建议业主及监管单位认真审核。
建议:合理设置评分条款,建议修改为:“1.项目总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中的任意 1 项证书,得 2 分。具备任意 1 项证书,得3 分。本项满分 3 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修改部分
1、本项目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各评审项目得分取所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款“投标报价评分”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费为固定报价,即投标报价按2448.9948万元报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均不得分。招标人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费总价为人民币2448.9948万元(该报价为暂定价,仅作为评标时使用,合同履行期间,视工作量增减按实调整)。”。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