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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排洪渠二期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30102802053
时间:2024.12.10 来源:罗源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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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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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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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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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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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排洪渠二期项目(施工)答疑纪要(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排洪渠二期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230102802053001)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1、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何填写?

答: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的情形,请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填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2、符合免缴的情况下,投标函中的保证金是否填0元还是填130000元?。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0000元。投标人是否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与投标保证金金额无关。

3、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本项目发包价为 587.6929元(最终按财审审核金额为准),价格单位有误,请明确?

答:本项目发包价为 587.6929万元。

4、请问免保证金承诺函形式应填写第几种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条。

5、发包价应该少了一个万字?为587.6929万元。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条。

 

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