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预处理线及配套仓库二期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 2024-12-03 |
原料预处理线及配套仓库二期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 2024-12-05 |
原料预处理线及配套仓库二期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 2024-12-10 |
原料预处理线及配套仓库二期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230102802008002《原料预处理线及配套仓库二期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如下:
1、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号11条款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18、其他资格要求:
18.1划分合同包的项目,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②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注: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含信息查询网页网址);开标日若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页为准。
18.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18.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18.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18.5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而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注:针对上述18.2-18.5条款,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2、本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六、其他资料增加:“6.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号11条款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1条款内容);6.5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资料。(详见附件1)。”。
备注: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4年12月5日
附件1: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格式)
投标人/报价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行贿行为查询操作说明》,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指投标/报价截止日前三年(含当年),下同】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行贿行为查询操作说明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注册后登录查询页面,输入供应商全称。
情形一:从页面左侧列表“案由”中查看是否有“刑事案由”。如未发现“刑事案由”,或点开“刑事案由”前列“+”号未发现“贪污贿赂罪”,则判定该公司不存在相关行贿行为。以下截图作为查询记录保留。
情形二:如点开左侧列表“刑事案由”前列“+”号后出现“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相关文书非近三年文书,则判定该公司近三年不存在相关行贿行为。以下截图作为查询记录保留。
情形三:如点开左侧列表“刑事案由”前列“+”号后出现“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文书为近三年文书,打开文书浏览关键字“某某公司”。将该公司与行贿行为相关的信息截图,截图1、2作为查询记录保留。
截图1
截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