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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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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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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环山南路(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27 |
环山南路(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501028020740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18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令)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时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2名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社保凭证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中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本条款现予以删除。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2.2 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 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现修改为“采用A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亿元, 由招标人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分次抽取:①对所有按规定可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的50%(以投标人代表号排序先后进行投放,当所有投标人数量的50%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均不计,多余的归入另外一组)进行抽取,抽取数量也按50%(当50%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均不计,多余的归入另外一组)同比例计算;②对另外50%参与抽球的投标人进行抽取);以此类推。”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现修改为“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本项目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金额同履约担保金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现修改为“(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提交日期为每月25号前提交,工程款按核定的实际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增项有经预算审计且经县项目分管领导审批的,按进度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85%,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保管后付至97%,留质保金3%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款。”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通知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