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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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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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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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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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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长乐七中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16 |
长乐七中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18 |
长乐七中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 2024-11-25 |
长乐七中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
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1030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长乐七中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答疑、澄清、补充如下:
一、答疑
1、问:本项目开标时间为12月1日是周天非工作日,建议更改为工作日。
答:本项目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2、问:开标时间为12月1日,非法定工作日,请确认是否更改。
答:本项目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3、问:本项目层数多少?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本项目层数:六层, 檐口高度22.4m。
4、问: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那么请确认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元”还是“4000元”?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按4000元填写。
5、问:招标文件第16页项号48的“10、如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注:如项目工期延长,监理服务费不另行调整)”,建议修改为“…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注: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长,监理服务费不另行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招标文件第17页项号48的18、第68页2.1.1、第73页5.3.3包含“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设备监造”。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设备监造”。
建议:(1)删除“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设备监造”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设备监造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2)此外,第73页5.3.3“...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福州市长乐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长乐区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7% ,工程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后,付清监理酬金结算价的余额。”,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福州市长乐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长乐区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答:(1)删除“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设备监造”字眼。(2)若缺陷责任期出现质量问题,监理需负责监督整改。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招标文件第70页2.1.2(37)“人防工程按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理由:2021年06月0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序号67“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项目也无需人防备案。建议:删除这段话。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70页2.1.2(37)“人防工程按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8、问:招标文件第73页5.3.4“本工程监理工期若有顺延或缓建后又续建,监理服务期随施工期延长而随之延长,委托人不再另行补偿监理费”,建议修改为“本工程监理工期若因监理人原因有顺延或缓建后又续建,监理服务期随施工期延长而随之延长,委托人不再另行补偿监理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招标文件第76页9.2.1“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否则,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一日1000元”,及第82页序号14。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建议:“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招标文件第78页9.2.8的4.2.3、9.2.13中6.2.2、6.2.3及第78页9.2.6的4.1.4、第80页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中序号4“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强烈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招标文件第81页序号11“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决算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签认”,此处的“决算”应为“结算”吧。理由:“决算”属于财务审计范畴,非监理人监理范围。建议:将“决算”修改为“结算”。
答:招标文件第81页序号11“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决算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签认”更改为“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签认”。
12、问:标书截止时间提交时间 2024-12-01 09:10:00,是周末,是否合理?
答:本项目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二、澄清、补充
1、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更改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1楼109室”。
2、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中增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仅限于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 3.4.1 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修改为:“☑要求”。“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 种形式提交:”更改为“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仅限于使用第(1) 种形式提交。”。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增加“23.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4、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第12点中增加双下划线及加黑斜体字标识,如下:“1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应附上其企业资质在投标时仍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