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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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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体育馆(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20 |
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体育馆(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250001
各投标人:
现就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体育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一: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问题二: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答:技术文件中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问题三: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政务系统无法选取,是否中标后提供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的“二、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四:1、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系统选择不了造价人员,是否中标后提供?2、清单编制人是否要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还是只要是公司自己的造价员编制即可?
答:1、详见本答疑纪要的“二、补充通知”第1条。2、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说明。
问题五:1、请问造价人员政务系统无法勾选,是否中标后提供?2、商务文件后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这个是否需要提供,需要的话要放在哪一处?
答:1、详见本答疑纪要的“二、补充通知”第1条。2、技术文件中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问题六:政务服务系统选取不了造价人员在"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不用选取扫描件等是否可以等中标后提供?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的“二、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七:本项目要求造价人员1人,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招标项目拟派出人员配备中无法勾选,是否中标后提供。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的“二、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八: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能否提供CAD电子版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及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问题九:1、总公司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用分公司社保是否可以?2、分公司社保每月正常申报,但款项未及时被托收,如几个月一次性托收费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连续缴纳八个月社保?
答:1、分公司社保可以。2、提供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应符合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说明第4点要求。
问题十:2024版预算软件导出的预算封面编制人底下系统默认备注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由注册造价师签署的,应由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但招标文件未有要求且2022版通用本商务文件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说明第2小点写明本表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编制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编制人签字、盖章(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自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由编制人签字即可;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人员编制的,需由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的说明为准。
问题十一: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若有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
问题十二:精装修工程中,011105002001石材踢脚线,控制价单位为-58.93元/m2。此条清单单价有误,请代理像编制方咨询。
答: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问题十三: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问题十四:1、第八条“与招标文件一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本项目未按规定提供,请补充;2、缺少单价措施分析表,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件要求,请补充;3、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土方考虑场内自平衡,余方外运按45km考虑,实际外运公里数超过45km按45km包干考虑,低于45km按实计取;本次预算沥青运距按25km考虑,超过25km按25km包干计取,小于25km的按实计取,不符合文件要求,请调整;4、本项目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现场土方开挖类别不一致,不予调整。此规定不合理,土方类别变化不属于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请调整;5、招标清单011702014002有梁板模板(人工费低套),未按照本省有关规定计量,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件要求,请调整;6、招标清单编码011702015001、011702015002无梁板模板(人工费低套),未按照本省有关规定计量,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件要求,请调整;7、010402001001、010402001002、010402001003、010402001004砌块墙(加气混凝土砌块A5墙)清单错套,未按照本省有关规定计量,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件要求,请调整;8、招标清单编码011102003002块料楼地面套价错误(900X1800浅灰色岩板,周长为5.1m应套10111148定额),未按照本省有关规定计量,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调整,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重新发布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十五:1、请补充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2024]9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附件1《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规定,招标人应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余方外运按45km考虑,实际外运公里数超过45km按45km包干考虑,低于45km按实计取,现场土方开挖类别不一致,不予调整”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另,现场土方开挖类别不一致,也应予以调整。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本次钢围檩、钢板桩使用时间按45天考虑,超过45天按45天包干计取,小于45天的按实计取”不合理,超过45天应按实计取!
4、《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2、7、9修改不合理,应按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执行。
5、《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6“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不能提出价格调整和其它赔偿要求,但可提出解除合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不合理,应按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执行。
6、《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0条款8.10.11“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不应由承包人负责。
7、《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0条款10.4.2关于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所增加的价及现场签证、材料调差等产生的价款调整的支付约定不合理,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所增加的价及现场签证、材料调差等产生的价款调整应在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同比例支付,竣工验收完成后统一进行结算。
8、《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0条款10.9“若因征地拆迁、政府指令、政策性调整等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亦不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及其他要求”不合理,上述情况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9、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应查勘施工现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合理,应由发包人承担上述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0、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发包人所能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自行调查、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项目和数量,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承包人保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11、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工期要求,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书中自行考虑诸如可预见的台风、施工设备的停放、雨季季节施工现场的防风、防雨措施,施工废水、雨季施工增加的抽水台班费用、废物的处理等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和周边企业不受影响,使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不合理,台风属于不可抗力,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12、专用合同条款7.5.1“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工期顺延,但不予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应书面签署延长相应的工期,承包人不得再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不合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3、专用合同条款7.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视为已取得工程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并预见工程所有困难和费用。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故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时,合同价格应予调整。
14、专用合同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不合理,定额未约定的检验试验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15、专用合同条款10.1“凡图纸上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发现的缺陷或错误,均由承包人负责在施工前及时报告发包人,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停工、返工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合理,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应由发包人负责,由此而引起的停工、返工等责任均由发包人承担。
16、专用合同条款12.1中约定的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17、专业合同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相关约定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各类违约事项,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8、专业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19、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列出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种中的设备项全列不合理,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20、招标文件软件版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第3节:技术文件中,仅有“危大工程内的具体分项”模块,并无“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模块,请问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后的“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需附在招标文件软件版中的哪个位置?请代理明确,勿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调整,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重新发布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需附在技术文件中。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第56页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但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系统中编制“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无法选取造价人员。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的“二、补充通知”第1条。
问题十七:请问造价人员1人是否无需在政务系统中勾选,中标后提供相关资料?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的“二、补充通知”第1条。
二、补充通知
1、投标人在制作资格文件“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可不填写造价人员,也不用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待中标后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将造价人员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本项目所有配备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除造价人员外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34.2.11条款正文后增加:
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度或2024年度正式公文、公告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或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内 ,按照公文、公告核准情况确定企业资质。投标人投标时须附上已发布公告的网页截图及公告网址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在2023年度或2024年度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延续或更换审批但公告未发布,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审核系统(受理发证查询) 的办件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 ”或“ 已发证 ”状态的,投标时须附上该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体现资质证书专业及等级并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以上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认可。”③福建省外企业资质由当地资质审批部门核发的根据注册地住 建主管部门发布企业资质延续文件,投标时须附上住建主管部门官网发布文件的截图,以上截图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须知前附表增加:
34.2.21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业招商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51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建筑业招商优质引进企业的通知》(榕建筑〔2023〕185号)文件规定,经认定为福州市优质引进企业的投标人可按上述文件规定享受“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予以扶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上述扶持。
34.2.22经认定为福州市优质引进企业的,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予以扶持,过渡期为2年;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按照季度分数前50名的信用评价平均分确定(高于平均分,按实际分数确定),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按照季度分数第51—150名的信用评价平均分确定(高于平均分,按实际分数确定)。
4、招标代理联系电话统一修改为:18965786197。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