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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15 |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15 |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综合楼(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101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总公司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用分公司社保是否可以?
答:可以。
2、分公司社保每月正常申报,但款项未及时被托收,如几个月一次性托收费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连续缴纳八个月社保?
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3、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须提供。
4、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福建省内其他地区都没限制要开保险还是担保还是银行,而且福州招投标平台保险、担保也上线了那么多家,为什么招标的项目还只能用电子银行。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文件的修改”第3点。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综合楼建筑面积4334.72m2 ,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 238.28m2(其中地下室 220.88m2,上部 17.40m2)。综合楼层数为地上 5 层;消防水泵房为地下 1 层,地上 1 层,檐口高度:综合楼 23.45m ;消防水泵房 3.30m。
2、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为: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3、招标文件中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2条③、④修改为: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1)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执行:(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 。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820102802101001 。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1)采用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执行:(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820102802101001 。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13951662元(其中,暂列金额:无;专业工程暂估价:无;甲供材料费:无。)。
5、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调整,请各投标人及时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免费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并采用更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