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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13 |
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10102802097001
各投标人:
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提供预算说明中提及的《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缺件疑问函01;2、运距3km包干不可调整,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请修改;3、清单综合单价040201015007高压水泥旋喷桩(桩长5米、空桩4.951米),清单量737.87m含空孔量,根据计价规则,清单量不应含空孔工程量,请修改。
答:问题1、问题2、问题3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公告第6.3条款修改为: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中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2条,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中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2条,③修改为:采用电子担保保函,保函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第2章提供的《投标保函(独立保函)》格式,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210102802097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