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镇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19.11.14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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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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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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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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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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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山镇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19-11-14 |
高山镇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096001
各投标人:
高山镇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工程(施工)答疑纪要一如下: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