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2标段(监理)-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05
时间:2024.10.29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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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
第2标段(监理)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05016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00102802005016《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2标段(监理)》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如下:
1、若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2、投标人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按“20000元”填写,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3、因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固化原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中,原“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修改为“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4点内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