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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1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 2021-08-23 |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1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号 | 用地 位置 | 规划用途 | 面积 | 规划技术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每次加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樟[2021]拍01号 | 嵩口镇中山村 | 工矿仓储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屠宰场) | 1953平方米 | 1.2≤FAR≤1.5 | ≥40% | 10%≤绿地率≤20% | ≤18米 | 50年 | 30 | 8.7885 | 2 |
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1)该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对应建筑基地面积计算)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建筑面积)。(2)出让宗地的其他具体规划技术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工矿仓储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屠宰场)资质(包括筹建)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樟[2021]拍01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2万元且以2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9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9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9月9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9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进行。拍卖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农转用和征地报批费用、征占用林地审核费用、农业开发金和其它土地收益基金等构成。不含出让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工业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该宗地采取现状土地出让,场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地面杆线和地下管网以及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竞得人应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签定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竞得人应在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3.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4.竞得人应出具书面承诺在规定的建设年限内达不到县政府审定的投资强度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6.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7.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 1317 5101 0400 1423 0
2、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3、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4、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 1402 0801 2960 1060 74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4299 7632 5418
6、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1000 6333 3360 0100 02
7、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账 号: 9350 0601 0010 4800 05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