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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梅自然告字[2019]005号 | 2019-07-17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梅自然告字[2019]005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9005 | 宗地面积: | 6.8473公顷 | 宗地座落: | 梅溪镇上埔村梅溪镇政府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0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3 | 建筑限高: | 小于或等于8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房 |
约定土地条件: | 现状净地 | 保证金: | 7500万元 | ||
起始价: | 37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9006 | 宗地面积: | 6.1839公顷 | 宗地座落: | 梅溪镇上埔村闽清职专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7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7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1.60 | 建筑限高: | 小于或等于8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房 |
约定土地条件: | 现状净地 | 保证金: | 6500万元 | ||
起始价: | 32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及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均设有拍卖底价(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8月01日至2019年08月06日到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01日至2019年08月06日到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9年08月0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2019年08月07日10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拍卖顺序1、宗地编号2019005地块2、宗地编号2019006地块)。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2019006中地块一要求(1000㎡≤商业建筑计容面积≤6000㎡),建筑高度≤80米;地块二建筑高度≤48米,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梅溪镇上埔村鹿驰小区宗地一、宗地二出让规划条件》文件。
2.各宗地公开出让佣金收取方法:若成交,则向受让人收取固定佣金3万元。
3.各出让宗地要求商品住房精装修比例大等于90%。精装修样板房未能建成开放,开发企业不得领取精装商品住房的预售许可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62301373
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及帐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418275045428,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13185101040018163,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140205012960105380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35050161690700000345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