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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土告字[2018]035号 | 2018-11-21 |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土告字[2018]035号
梅土告字[2018]35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8047 | 宗地面积: | 1.6667公顷 | 宗地座落: | 白中镇攸太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0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系数(%):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 | 小于或等于24 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 |
投资强度: | 1458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万元 | |||
约定土地条件: | 现状净地 | |||||
起始价: | 7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1、闽清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拍卖交易活动的出让人,具体组织实施由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办,公开出让佣金收取方法:若成交,成交价低于5000万元的则向受让人收取固定佣金5000元。 2、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住建局《关于闽清县白中镇攸太村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意见函》(梅建规〔2018〕126号)文件; 该地块建设有关要求详见《闽清县农业局关于白中镇攸太村拟出让地块建设要求的意见函》(梅农〔2018〕511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或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或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10日到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10日到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向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8年12月1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2018年12月12日10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62301373
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1318510104001816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418275045428,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140205012960105380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35050161690700000345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