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南出口处门厅商铺 | 2022-01-26 |
一、商铺简介
该商铺位于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鼓楼区澳门路16号)南出口处门厅,面向道山路,临近三坊七巷、地铁一号线南门兜站,地处繁华地段,人流量密集。商铺面积40㎡,建成年代约2009年,主体为钢结构,普通装修,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所在楼层1楼,总楼层1层,布局为长方形。中间留游客通道,通道不得占用不算入租赁面积。
二、营业时间
全年开放,8:30-17:00(16:30停止入场),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三、招租目的
使广大游客通过文创产品更好地了解林则徐精神,让厚重的历史文化更直观、更鲜活,该商铺主要用于展示文创产品及传统手工艺品,开展文化交流。
四、承租条件
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人
五、租金及租期
1.租金按照面积计算,共计 40㎡,每平方米¥ 183 元/月,月租金¥ 7320 元, 年租金¥ 87840 元,租期三年(无装修免租期)。
2.承租方进场后须另缴水、电、保洁等管理费500元/月。承租方应按月缴纳租金和管理费。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后5日内需向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在合约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情况下无息返还。
六、原租赁期
原承租方福州市传承软木画有限公司,租赁期自从2019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权证情况
该商铺属于林则徐纪念馆扩建工程一部分,2008年市政府明确由“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管委会”代建并支付资金。因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验收,未移交相关文件资料,故未能正常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土地证和消防验收许可证。现有《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单》(验单[2010]7号)。根据备案单显示,林则徐纪念馆扩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抽查合格。
八、其他事项
1.承租方承租上述场地只能用于销售林则徐相关文创产品、书籍、软木画、传统手工艺品及同类别商品,商家自主供货。该条款体现在合同中。
2.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古建筑木结构特殊性,明确要求不得影响和损坏固有的安防设施等,所使用的电源等必须在纪念馆电工指导和认可下接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乱接、私搭使用电源,并与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确保场馆安全。承租方签订合同时,需同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