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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2024-11期转让公告【湖南镇福港路道路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产生砂石土处置权的转让】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4.04.30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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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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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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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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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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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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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长2024-11期转让公告【湖南镇福港路道路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产生砂石土处置权的转让】

 


 

受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31日 (星期五)上午10:00 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拍卖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福港路道路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砂石土处置权的转让(砂石土处置量为

151441m²), 参考价:人民币52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4万元。

竞买人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法人;2、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由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时自行提供打印件;3、企业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由意向竞买人在报

名时自行提供打印件;4、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特别告知:1、本标的开挖运输方式为:即挖即运;出让标的涉及的砂石土方由道 路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开挖;2、本次拍卖出让项目系在建项目场地平整产生砂石土处置 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存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 性,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及 有关描述、要求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存在差异,竞买人应到本次拍卖出让项目区域实地 勘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一旦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项目场地平整现状和

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对其存在的差异,竞买人自愿放弃行政诉讼权并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3、本标的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 税费等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4、意向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出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竞得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运走全部的标的物,逾期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解除合  同,竞得人所付价款不予退还。5、出让方不安排场地进行堆放,竞得人与道路工程施  工单位对接,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开挖工作,竞得人同步进场运输场

地平整产生的砂石土并自行负责后续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作,竞得人在搬装、运输


标的物过程中不得影响道路工程施工单位的正常作业;6、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当 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福港路道路工程(二期)建 设项目产生砂石土处置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缴清处置收益 金和履约保证金【乙方存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拍卖保证金(人民 104万元)不能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亦不能抵扣本次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为

成交款项的10%】,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按要求完成上述范围内场地平整工作。

有意竞买者应于2024年5月29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自行将竞买保证金 存入指定账户(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账号:8111301011500539877,备注 CLQ2024-1101 

买保证金),并持银行缴款凭证及竞买人有效证件联系我司办理竞买登记确认手续。

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 买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和竞价申请承诺书原件。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3、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

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

看样时间:2024年5月16、17日(竞买人须提前一日预约登记)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唐女士1520505039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连江中路318号榕都318-9号楼

报名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