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金港工业区不锈钢冷轧项目用地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公开挂牌转让 | 2021-12-07 |
受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中心拟对罗源县金港工业区不锈钢冷轧项目用地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不锈钢冷轧项目区位于罗源县89°方向,直距约11.30km,行政区划隶属罗源县松山镇下土港村。地理坐标:东经119°39′52.21″—119°40′07.51″,北纬26°29′28.79″—25°29′44.86″。项目区南北向长约472m,东西向宽约320m,面积为124641m2,场地范围由263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6M至154M(坐标附后)。项目区东西侧约2.4km为G104国道,项目区位于宝钢德胜公司东侧,附近有约1.65km水泥公路通往国道。根据福建省地质测绘院提交的《罗源县宝太110万吨冷轧项目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砂石资源量估算报告》,该项目区土石方总量为354.31万m³,其中建筑用花岗岩推断资源量为306.09万m³,分化层为44.43万m³,覆土层为3.79万m³。(以实物现状为准,资源储量仅供参考)。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企业。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行为已获得罗源县财政局批复。
四、挂牌价:人民币6750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0005616096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17时止。
八、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9:00-9:45。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缴纳方式
(一)成交价款分两期缴清:第一期在中标后30日内缴纳50%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可抵扣成交价款);第二期在中标后90日内缴纳剩余50%成交价款。
待该区域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后,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通知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交款票据与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砂石土资源处置合同,逾期未缴交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二)竞得人在中标后30日内一次性向有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砂石土资源储量评估报告和价格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共计38万元,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该费用缴交凭证。
2、处置方式及时限。
(一)竞得人应编制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出让人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对该标的范围内的山坡地按整平标高进行爆破、开挖和平整。
(二)场地土石方平整后,该宗地将产生高边坡,竞得人需配建边坡治理工程,需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治理和监理,边坡治理方案需经出让人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自合同签订之后,竞得人方可进场施工,并在12个月内完成砂石土资源处置和场地清理工作。
3、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签订合同之前一次性足额缴存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清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竞得人将标的处置完毕,经出让人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由出让人向竞得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若标的处置逾期,自12个月期满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扣减合同履约保证金2万元;逾期超过1个月,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场地由出让人依法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清理出场,如不按时撤场,视同放弃,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场地平整、边坡治理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和边坡治理方案要求,组织爆破、开挖、平整、边坡治理,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严禁超范围平整。
5、爆破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爆破安全规程及经审核的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进行爆破作业。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场地平整施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实施,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并对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边建筑物、近岸海域水质等产生的影响,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7、与土地、山林、道路等相关权利人的协调方案。
(一)该标的范围内的土地报批、林地报批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由松山镇牵头解决;
(二)该标的范围内的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由竞得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该标的范围以外涉及临时用地、山林、道路、地下管线、运输码头等影响施工作业的外部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8、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应编制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和边坡治理方案,报出让人组织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竞得人应服从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住建、交通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涉及审批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三)标的处置完毕后,由出让人负责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管理用房、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
9、风险提示。
有关该标的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竞得人,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挖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
10、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11、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12、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26808079、26821033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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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三层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