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白塔乡3处废弃石碴生态修复涉及的石碴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 2021-08-30 |
受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中心拟对罗源县白塔乡3处废弃石碴生态修复涉及的石碴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1、白塔乡长基村1号废弃石碴点位于白塔乡长基村,占地面积92.3亩,废弃石碴量预估346054.2M3。
2、白塔乡长基村2号废弃石碴点位于白塔乡长基村,占地面积29.07亩,废弃石碴量预估116468.54M3。
3、白塔乡百丈村1号废弃石碴点位于白塔乡百丈村,占地面积28.25亩,废弃石碴量预估186136.34M3。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受让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行为已获得罗源县财政局核准。
四、挂牌价:
1、白塔乡长基村1号废弃石碴挂牌价380万元;
2、白塔乡长基村2号废弃石碴挂牌价125万元;
3、白塔乡百丈村1号废弃石碴挂牌价205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1、白塔乡长基村1号废弃石碴竞价保证金金额:120万元;
2、白塔乡长基村2号废弃石碴竞价保证金金额:40万元;
3、白塔乡百丈村1号废弃石碴竞价保证金金额:70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8日16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将竞价保证金缴交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3505016168070000065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8日16时止。
八、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9月9日 9:00-9:45。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受让方要严格按照废弃石碴量评估报告中划定的红线范围进行处置,处置过程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处置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由受让方自行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如存在超范围处置废弃石碴的,被委托方或属地乡镇政府发现一次,除了应当退还超范围处置废弃石碴的价款外,还应当没收履约保证金20%,以此类推,直至履约保证金没收数额累计达到100%的,取消受让方废弃石碴处置资格。后续生态修复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要严格按照修复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修复工作,通过清运废弃石碴、平整坡面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通过人工种绿化种植建立草灌生态系统,使堆碴区域快速复绿,在视觉和环境上与周围区域生态融为一体。坡面整理应自高而下,逐级施工,坡高和坡度应满足方案要求;排水系统结合地形地势需要,平台内侧采用PE波纹排水槽将雨水引出坡体外,与原有沟谷或凹地衔接,防止区域水土流失;草、灌木种子播种量和养护工作应按照方案要求,种子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后,由委托方牵头,成立验收组,对受让方生态修复成果进行验收。修复工程通过初步验收的,退还履约保证金80%,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最终验收的,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20%,最终验收不通过的,没收剩余保证金20%,由属地乡镇继续补植补绿;从废弃石碴处置和修复工作约定时限到期之日起,逾期30日未完成修复工程或未通过初步验收的,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由属地乡镇负责代为履行生态治理修复,治理资金差额部分由受让方限期补足。未限期补足的,由属地乡镇提请县政府予以停电处理,足额补缴后予以恢复供电,并将此受让方列入下一轮废弃石碴处置黑名单,禁止参与竞拍。
3、风险提示:鉴于地形特殊,碴量评估与实际碴量可能存在误差,委托方对实际碴堆方量不作承诺和保证,受让方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勘,参与竞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现状和碴堆方量。受让方一旦竞得,不得以碴堆方量与实际不符、处置条件变化等原因提出退款、索赔、置换点位、延长处置时限等要求。
4、属地乡镇政府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指导受让方依法依规处置废弃石碴,并按照方案完成废弃石碴点位生态修复工作。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未按职责做好监理工作的,不予支付委托费用,并纳入黑名单,今后不得承接我县公益性建设项目监理业务。
5、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6、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7、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26808079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三层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