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险服务费(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25]ZZXM[CS]2024001-1
时间:2024.09.10
来源:永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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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险服务费(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 2024-09-10 |
一、项目编号:[350125]ZZXM[CS]2024001-1
二、项目名称: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险服务费(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 | 261,900.00元 | 99.3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险服务费):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险服务费 | 1.在保范围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因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暴雪、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造成的保险渠道、护岸、机耕路、取水坎、小型拦水坝等的损失,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负责赔偿。 2.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 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采购人或受益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技术项1)保险标的:各乡镇、村的高标准农田设施(以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建设中标通知书为准)。具体内容包括:渠道(标注渠道规格)、护岸(挡土墙)、机耕路、取水坎、管道、小型拦水坝等。(技术项2)成交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要求提供保险服务。(技术项3)经双方协商,当年度保单保险金额以采购人提供的保险标的投保清单中的项目中标价为准。(技术项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保险标的投保清单,2024年保单总保险金额为:104060963元。(技术项5)保障范围1.在保范围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因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暴雪、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造成的保险渠道、护岸、机耕路、取水坎、小型拦水坝等的损失,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负责赔偿。2.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也负责赔偿。3.保险事故发生后,采购人或受益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也负责赔偿。(技术项6)赔偿限额和免赔额4.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5.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6.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0元或10%,二者以高者为准。(技术项7)理赔定损依据: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投保清单,已竣工验收的设施以竣工复核、测量报告的工程单价为定损依据;项目建成后,暂未进行验收的以中标价的单价为依据。(技术项8)成交人提供365天×24小时/天的报险受理、现场查勘、灾毁定损及赔付服务。(技术项9)接到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报险后,成交人相关人员应在5分钟内与报险人联系,并安排查勘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会同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县城临近乡镇出险原则上应在2小时赶赴现场,其他乡镇出险原则上应在3小时内赶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技术项10)现场勘查过程中,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需积极配合查勘人员做好损失确定工作,成交人查勘人员应立即向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出具需要提供的索赔资料清单,并协助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准备索赔资料。在接到索赔资料后,成交人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立即一次性通知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技术项11)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索赔资料提供完整后,成交人应迅速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告知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定责定损意见。若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有不同意见,成交人应本着为客户提供良好保险服务的原则与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沟通协商。如双方对事故的保险责任和损失金额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或任一方认为有必要,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评估或认可的公估公司(中国境内注册)协助认定责任和损失金额,若聘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评估,则评估费用双方各承担50%;若聘请公估公司,则费用由成交人支付。对认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成交人将在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或乡镇经办人员发出告知书,并说明理由。(技术项12)经双方确认并达成赔偿协议且索赔资料收集齐全后,成交人应及时将赔款支付到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技术项13)服务团队。成交人针对本项目须成立一支不少于7人的专项的服务团队。(技术项14)成交人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具体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本保险项目具体事宜。成交人须与采购人建立长期联络机制,每季度将赔偿数据(包含赔偿标的地址、赔款金额、理赔进度等)及时更新报送采购人。 | 1年(即2024年8月27日-2025年8月26日) | 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具体响应内容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商务条件响应表》、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 261,9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修煌 |
评审专家: | 付明达 、 郑季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服务费比例1.5%。收取方式: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街口支行?账?号:?5919?0583?3810?1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险服务费:0.39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樟城镇塔山路32号
联系方式:05912483216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591-6262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键、东海霞、陈峰
电话:0591-62623605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