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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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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委托检验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 2024-04-17 |
一、项目编号:[350101]FJGC[GK]2024002-1
二、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委托检验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阳岐路53号3号楼 | 100,000.00元 | 96.8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特殊检验项目):
服务类(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委托检验 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要求,提供精准的检验结果及客户满意的服务质量。 | 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 | 项 | 以ISO 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为运行准则,遵循“科学、精准、高效、满意”的质量方针,输出精准的检验结果,提供优于招标文件的服务,符合行业服务标准 | 1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荣华 |
评审专家: | 林嫣 、 林昱 、 黄强增 、 颜苹苹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2%,最低1000元执行;?(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1610?0070?5253?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特殊检验项目:0.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价格扣除情况:
(1)福州泰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州泰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报价为160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160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36000元。
4、备案编号:CGXM-2024-350101-00823[2024]00123。
5、中标日期:2024年04月17日(招标编号:[350101]FJGC[GK]2024002-1)。
6、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和总预算金额实行“双限”,即合同期或总预算金额有一项达上限时,则合同终止。
7、本项目中标金额为10万元,中标折扣为2.5折;
8、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邢红霞/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唐丽玉、陈云、应俊/0591-833933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联系方式:0591-8811266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7日